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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扶余警方打入传销组织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点击数 174  更新时间:2010/11/26 11:40:39  文章录入:admin

 

  

被抓的部分传销组织成员  警方供图

  父亲加入传销组织,儿子李玉为挽救父亲找到扶余警方报案。为了解传销组织内部情况,李玉打入该传销组织内部为警方报信。23日,警方将该传销团伙326人抓获,其中22人被刑拘。

 

  跨省报案父亲加入传销组织

 

  今年4月13日下午,黑龙江人李玉(化名)到扶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称,其父李再强(化名)在1个月前经他人介绍来到扶余县打工,并加入到一个较大的传销组织中,家人多次召唤他回家,李再强执迷不悟不肯回家。为了挽救父亲,李玉来到公安机关报案。

 

  扶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受理此案后,经请示汇报,扶余县公安局当即成立由松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扶余县县长助理、扶余县公安局局长谢忠峰为组长、以主管经侦副局长陈国庆为副组长、经侦大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门案件侦破小组。

 

  警方让报案人当“卧底”

 

  由于报案人李玉和该团伙有过接触,并且其父亲仍在该团伙中,有进入该团伙的特殊条件,并且愿意进入该团伙配合警方调查掌握情况。因此,专案组决定让李玉打入传销组织内部,为警方进行“摸底”。4月20日晚,李玉正式打入该传销组织内。

 

  4月28日,李玉到扶余县公安局反映进入该团伙后的情况。据李玉介绍,每个人加入该传销组织时都要交3260元入门费,交完钱半年后发给产品(化妆品),加入后统一配发一张手机卡,以便联系。

 

  后李玉因其工作单位有事离开,8月11日,李玉生病住院,扶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田志军大队长、刘海龙教导员专程去看望因病正在住院的李玉,劝说其重回传销窝点为警方调查情况。李玉表示出院后就回扶余,继续配合警方工作,早日挽救其父亲脱离传销组织。此后,民警又三次前往黑龙江劝说李玉,10月21日,李玉回到扶余,再次打入传销组织中。

 

  警方调查营销公司实为传销据点

 

  11月15日,专案组了解到:该传销组织在扶余县工商局注册成立了一家某营销管理公司,并以销售产品为名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经查询,该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名为“扶余县三岔河镇某贸易商行”,注册日期为2010年11月11日,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办公地点位于扶余县三岔河镇太祖路。

 

  经过秘密监视,警方发现该公司与该案涉嫌传销的人员有密切联系,专案组怀疑这有可能是该传销组织又一据点。同时发现在扶余县一招待所楼下,有一未挂牌的某保险有限公司,该组织一名涉嫌传销的人员经常在此出现,并且该地点也是召集传销人员进行开会的场所。

 

  扶余警方利用摄像设备对这两个据点进行全天候24小时监控。同时,警方对这两处单位身份的合法性、法人自然身份以及银行开户情况、交易流水进行查询。根据长期跟踪及李玉反馈的情况,共梳理出三岔河镇内非法传销窝点19处,嫌疑人员40余人。

 

  统一行动19个抓捕组同时收网

 

  扶余警方抽调各部门,组成19个抓捕组。11月23日17时,扶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主要传销据点,其他抓捕组负责专案组摸排的其他18个可疑据点,同时进行收网工作。当日晚,所有行动小组共抓获传销人员326人,刑事拘留22人,遣返群众304人,收缴传销书籍524册,作案工具电脑两台。

  据介绍,李玉的父亲李再强也在这次警方活动中被解救出来。

 

传销内幕成员共分5个级别 代理商月工资24万

 

  经审讯得知,加入传销组织的人每五六个一起租住一处住房,每处住房传销组织均设立一名负责人,并称其为寝室长。每人每月向寝室长交230元至260元运作费,也就是伙食费,每个寝室既是住宿点也是教室。传销团伙要求每名成员发展两名下线,由下线再发展下线,层层从中抽取利润,每发展一名下线每月可获得420元收益。

 

  据了解,该团伙按发展下线人数共分五个级别,从低到高分别为会员、推广员、培训员、代理员、代理商。下线人数越多,级别就越高,所得收益也就越多。以代理商为例,达到代理商的下线人数为491人以上,代理商的月工资将达到24万元,达到代理商级别时就进入传销组织所称的“平台”。

 

  管理严密 限制交流 美化传销 诱骗群众

 

  据了解,该传销组织会严密监视每个新加入的成员,出门有人跟随,相互之间不许多问,用手机打电话、发短信也有人过问。该团伙成员的活动规律是每日7时至9时30分上课,14时至17时30分为“串门”时间,让各成员联系下线。授课内容主要是讲国家宏观政策、引用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将非法的传销活动美化为合法的行为,诱骗不明真相的群众加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