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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经理”从事传销4年 经营额达400多万元
作者:吕建 小白 段佳  文章来源:长江信息报  点击数 107  更新时间:2010/11/11 11:29:51  文章录入:admin

 

  临湘在外务工女子被男朋友骗到外地从事传销活动,损失2万多元。临湘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广东省清远市警方的密切配合下,一举将长期从事非法传销的女“经理”、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嫌疑人何某(女,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抓获归案。


  
  2009年3月10日,被在外打工结识的朋友骗至辽宁省锦州市参加非法传销活动,被骗走现金2万多元。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涉嫌非法经营犯罪的女“经理”何某浮出水面。2010年11月1日,办案民警获取了何某躲藏在广东省清远市某居民小区的重要线索。11月3日凌晨,何某终于落入了法网。


  
  经调查,何某于2006年6月在辽宁省锦州市加入非法传销组织。因“业绩突出”,逐渐晋升为该组织的重要骨干——“经理”。何某在不到4年的时间内,先后在湖南省临湘、四川省宜宾市等地组织和拉拢张某等数十人到辽宁从事非法传销活动,非法经营额达到400多万元,何某本人从中获取暴利3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