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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龙岗开发区今天“炸了锅”
作者:王蓉  文章来源: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点击数 66  更新时间:2010/10/11 20:15:09  文章录入:admin

 

  今天中午时分,经过前期的细致摸排,龙岗工商分局联合武警、公安50多人分成10组快速突进,同时“扑”向海洲景秀世家小区19户传销人员租住屋,趁着传销人员午饭时间从天而降。

 

     其实这已是对海洲景秀世家传销窝点的第二次打击。9月25日龙岗开发区管委会组织100多人,铲除该小区8处传销窝点,给传销分子以极大震动。据该小区物业办反映,当时剩余传销人员已纷纷撤离本地,可随后死不甘心的传销人员再次卷土重来。

     到皖江赚钱成幌子

 

     在查处之前,龙岗工商分局首先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近期打击传销情况,并发布通告称,近期听到“国家工程”、“1040工程”、“皖江开发工程”这些所谓鼓动人心的宣传千万要当心了,因为这些往往是传销幌子。

 

     先以去广西免费游玩为借口,将亲朋好友骗至目的地,再称“北部湾经济开发”之类能赚大钱,只要投入69800元,就能成传销会员。而会员实行五级三进制,分业务员、组长、经理、老总和总裁5级,发展的下线越多进级越快,据负责此次行动的龙岗工商分局副局长王国平介绍,今年以来,打着“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名义的传销在龙岗开发区十分猖獗,附近住户不堪其扰。

 

     通告称,即日起,类似传销,包括打着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限制人身自由的传销行为立即停止,组织者要到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传销人员返回原籍。对不听劝者,将依法没收相关财物和非法所得,视情节轻重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租房给传销要受罚

 

     禁止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提供活动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或提供聚集、培训场所,不得为传销提供保管、仓储等其他便利。对已出租给传销人员使用的房屋的业主、宾馆和旅社,在限定日期前将出租房屋收回,否则视为向传销活动人员提供场所行为,工商部门将对房东处以没收非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如在出租屋或所提供的聚集、培训场所内发生刑事和治安案件,将依法从重从严追究房东责任并处罚。

 

     工商悬赏举报窝点

 

     近两个月来,龙岗工商分局和相关部门已出动执法人员600多人次,捣毁20个传销窝点,查抄传销笔记等资料1000多册,遣散传销人员600多人。社居委、物业负责清查、登记出租房和人员,加强传销活动监控。凡发现出租房屋或旅社、宾馆中有外来人员集中居住、聚会或长期不从事正常工作的可疑人员,要及时向派出所或工商分局举报,经核查情况属实后,政府将奖励。

 

     传销举报电话:龙岗管委会打传办0551-4372469;龙岗派出所:0551-7671215;龙岗工商分局:0551-7671128,或直接拨打12315或110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