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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警方打掉多个“变异”暴力传销团伙
作者:  文章来源:福建法治报  点击数 139  更新时间:2018/6/3 15:58:12  文章录入:admin

  日前,山西临汾尧都区警方成功打掉了一个黑恶势力犯罪集团。与传统传销经济犯罪模式不同,该犯罪集团披着“非法传销”外衣,作案手段极为残忍,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已经“变异”为暴力犯罪集团。

  截至目前,该案已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14人,串并案件100余起,查证落实“老总”石某某、刘某某涉案金额高达500余万元。与以往传销团伙相比,该犯罪集团的组织架构和犯罪模式有哪些不同?“传销”又是如何“变异”为暴力犯罪的?随着案件的侦破,更多触目惊心的细节逐渐浮出水面。

  层级分明组织结构严密

  据办案民警介绍,该组织从陕西渭南分离出来后进入山西临汾,形成以刘某、李某某、谢某、石某某、刘某某等人为首、涉及骨干成员众多的黑恶势力犯罪集团。

  该组织内部结构按照“老总”“大经理”“经理”“大主任”“寝室主任”“老板”6个层级顺序组成,实行层级负责管理制,由“老总”管理“大经理”,“大经理”管理“经理”,“经理”管理“大主任”,“大主任”管理“寝室主任”,“寝室主任”管理本寝室所属“老板”和“新人”。“老板”给“新人”做“师傅”、“大哥”负责带“新人”,教授如何对抗公安机关审查的办法和策略;“新人”被暴力胁迫后,被迫缴纳上线费即成为“老板”。之后,依据个人表现获取“师傅”“大哥”的资格。“老板”和“新人”被限制人身自由,参加劫取“新人”财物或者继续诱骗“新人”参加该组织活动。

     报忧,按设定台词回复。”

      为控制低等级人员,该组织每个寝室每晚安排有2名到3名骨干成员专门陪睡看守,收走外套仅剩短裤防止逃脱,并由寝室主任每天将安排情况逐级报告。同时,该组织在窝点及公安机关周边都安排有专人放哨,密切关注公安机关动向,如有情况,迅速转移,逃避打击。

  流水作业培养速成“工具”

  “这些‘传销组织’以招工、婚恋等名义物色受害者,将其骗到当地后,通过暴力、洗脑等手段控制,半个月左右时间就可将受害者培养成合格犯罪‘工具’。”据专案民警介绍,成熟的“套路”及“流水线作业”让犯罪分子对“工具”的培养达到速成目标。

  第一阶段为“暴力屈服”。通过将受害者骗至窝点,采取暴力手段控制人身自由。河南驻马店西平县小伙周某,今年25岁,在“上线”成为犯罪嫌疑人之前,他也是一名受害者,那时他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每个月能赚4000多元。“一切都源于我在相亲群加了一个女孩。”回忆起受害经历,周某数次哽咽,“她说她在山西这边上班,老家也是河南的,说让我到这边和她见一面。等到了临汾火车站,她说她临时加班,让她闺蜜去接的我,我就跟着她闺蜜一起来到她住的地方。一进屋我就发现不对劲,屋里就放有一张桌子,我本打算往外跑,后来‘大哥’进来,见我不配合,十几个人把我按在地上打,第2天我就开始咳血。后来他们讲,以前有人想跑,要打就打得狠。”

  第二阶段为受害者“上线”阶段。每天深夜一两点就开始对受害人实行耗损体力、精力折磨,同时其他人轮番实施洗脑、不给饭吃、殴打等软硬暴力。一般7天至15天,多数受害人被迫屈服,“同意”掏钱购买“虚拟产品”。

  第三阶段为“老板”阶段。团伙以一套骗人的、杂糅的所谓“精粹教材”开始“培训”洗脑,已经毫无抵抗能力的受害人一般半个月左右时间会彻底“上套”。成为“老板”后,这些受害者迅速变成害人者,配合团伙以各种借口向亲戚朋友骗钱,骗人入伙,对新入伙成员施暴。据办案民警、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经侦大队教导员关颖介绍,这是该组织与以往其他“传销”组织最大的不同。尤其是“出局”模式——当上“老总”、非法获利积累到一定数量后,按惯例“出局”让位,这也成了层级较低的嫌疑人的“目标”。

  “目标”让这个“传销组织”裂变极快,人员一旦发展到100人,就一分为二,各领50人觅地继续发展。警方介绍,尧都区被打掉的“传销组织”仅为省外组织裂变出的一条下线,2014年裂变到临汾之后,除了在当地迅速发展外,已经在别的城市裂变出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