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善心汇”法人代表被查
作者: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点击数 100  更新时间:2017/7/24 21:23:19  文章录入:admin

 

     7月24日,公安部发文称,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至此,又一个大型传销活动露出冰山一角。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北京大红门周边见到部分参与人员,他们称张天明以互助、为国等由头,收集会员、会费。相比于以往传销强调致富,“善心汇”则更加强调助人、精准扶贫、为国分忧等概念。

 

     早在2017年5月初,即有多家媒体陆续报道“善心汇”涉嫌传销。7月下旬以来,公安部门对“善心汇”传销问题查处加速,其带头人、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据此前媒体报道,“善心汇”在2016年5月进入公众视野,其宣称“让年过60岁的孤寡老人,每个月至少有800元到1600元的收入”、“让年满16周岁的学生,不再向父母要零花钱”、“让负债累累的卡奴、房奴、车奴还清债务”……而要实现这一切,则需要参与者拉人入会,购买所谓“善心币”等。

 


    进入2017年,多地警方开始摸查“善心汇”在辖区内情况,并多次发文提醒公众切勿参与。

 

    7月24日,公安部发文称:近日,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广东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天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张天明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现初步查明,张天明等人涉嫌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等为幌子,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传销犯罪案件持续高发,不法分子不断变换犯罪手法,利用“金融互助”、“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电子商务”、“微信营销”等各种名目,策划、组织传销活动,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将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防范意识,不被高利诱惑,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共同维护好经济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