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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市被认定为2015年度“无传销城市”
作者: 潘书培   文章来源:中国网  点击数 130  更新时间:2016/6/15 22:55:24  文章录入:admin

 

  据安徽省阜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消息,经过前期申报基础资料、安徽省考评组实地考评等工作流程,近日,安徽省工商局、公安厅、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认定2015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的通报》,阜阳市被认定为2015年度“无传销城市”。

 

  据悉,阜阳打击传销暨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在阜阳市委、阜阳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阜阳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阜城三区政府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的共同努力下,综治、公安、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认真负责,部门联动,通力协作,在打击传销和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中,采取“打”、“创”并举,以“打”争“创”,以“创”促“无”的总体思路,较为有效地遏制了传销活动在阜阳的发展和蔓延,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成效明显,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取得实效。

 

  2015年以来,全市综治、工商(市场监管)、公安开展了7次打击传销专项集中行动,共立案查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8起,侦破案件4起,刑事拘留36人,批准逮捕35人,移送起诉36人;开展清查行动56次,捣毁传销窝点74处,解救被困人员39人,教育遣散传销人员670余人,行政处罚3人。省公安厅对阜阳连续侦破传销案件予以贺电表扬。

 

  下一步,阜阳市将以获评“无传销城市”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领导,继续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传销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