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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入少回报多 警方:实为传销,勿越陷越深
作者:刘佳楠 叶一沛  文章来源:镇海新闻网  点击数 103  更新时间:2014/7/23 8:28:41  文章录入:admin

 

  常言“好奇害死猫”,贪心更能害死人。近日,宁波港公安民警接到一名苗姓女子报案:其弟苗某可能被骗至吉林参与非法传销活动。

 

  经调查,苗某毕业于舟山某技术学校。今年5月中旬,他被招聘进宁波港某单位培训业务。6月底的一天,高中同学夏某忽然与他频繁联系。之后,苗某只身前往上海浦东国际机场直飞吉林,随后无故与家人失去联系。心急如焚的苗家人多次拨打苗某电话,发现均处于未接通状态,无奈之下,苗某姐姐选择了报警。


  了解了基本情况,宁波港公安管辖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工作。在不间断地拨打电话后,民警终于与苗某取得了联系,但他语焉不详,只告知是在吉林市光华路。随后,民警又立即与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向阳派出所联系,却因不知小区具体名称而寻查未果。


  谁知,当日下午,苗某主动联系了姐姐,并要求汇款2900元到其卡上,声称作为“先期投资”,并称每月会有万元回报。在姐姐询问是何投资时,苗某突然紧张无措且情绪激动,甚至无法说清所处位置和汇款账户。


  随后,民警积极与苗某沟通,试图稳定其情绪,并以退还培训费用为由,终于在48小时后,将苗某规劝返回宁波。


  后查明,苗某经夏某劝说前往吉林,进入一家名为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参与非法传销活动,并断绝了与外界的联系。


  庆幸的是,苗某在民警的劝说下,迷途知返,并未在“传销”陷阱中越陷越深。


  “近年来,非法传销活动呈现方式更多样、行动更隐蔽、危害更严重等特点,严重影响着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宁波港公安提醒,“市民不要轻信花言巧语,世上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勿把‘陷阱’当‘馅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