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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访谈》花样翻新的传销骗局
作者:  文章来源:中央电视台  点击数 862  更新时间:2014/9/19 17:59:18  文章录入: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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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销,是我国政府明令禁止的不法行为。但是因为利润巨大,总还是有人愿意为它铤而走险。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有人违法,他就一定会受到严厉的制裁。

 

  4月27日,广西一号传销大案——南宁“1.18”案一审,常景、李永兵、赵晨江等118名被告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1年7个月至10年不等有期徒刑。

 

  案犯打着“纯资本运作”的旗号,诱骗人们加入传销组织,这起案件涉及的参与传销人员多达7300多人,公安机关历时一年多,才将案件涉及的庞大组织一举铲除。早在2011年,广西公安机关就根据线索开始了调查工作。

 

  在传销现场,传销人员嘴里的“中国第一大工程”是说现在国家为了推动北部湾大开发,鼓励外地人到广西投资搞资本运作,逮住这个时机投入的人肯定发大财,一两年之内就能成为千万富翁。在广西南宁,新来者还被带到南宁规划馆、五象广场等标志性地点参观,说这都是“资本运作”的项目。

 

  在当地,政府大楼甚至广场上每一样建筑、每个设施,都被拉来和“纯资本运作”这个行业扯上关系,硬说有政府暗中扶持、宏观调控的寓意。

 

  南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谢育铭表示:“他们伪造了一整套的国务院办公厅文件,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文件,说允许他们做这种纯资本运作,在广西可以做是合法的。”公安部经侦局涉众型经济犯罪侦查处处长刘路军强调:“这个是现在“拉人头”传销里面比较典型的一个模式,叫‘纯资本运作’,有的也叫连锁销售或者连锁经营或者是‘1040工程’。”

 

  “1040工程”简单说,即传销组织引诱人们加入时,说只要交69800元,然后通过不断拉人头,晋升为老总级别,不到两年时间就能赚到1040万元,完成所谓的“资本运作”。只要干到‘老总’级别,每月至少收入几十万元。

 

  抓住部分群众致富心切、防范意识不强的弱点设下骗局,是传销一贯不变的做法,之所以能成功行骗,像瘟疫一样四处蔓延,就在于欺骗的手段和方法一直在变化:社会上流行什么,它就立即跟进。当人们关注健康和美丽的时候,它卖保健品化妆品;当互联网普及时,它又开始玩弄网络概念。当这些骗局被识破揭穿后,它马上改换门庭,再编织新的骗局。而这几年,资本运作正是被传销组织利用最多的概念,南宁“1.18”案,那些假冒北部湾开发的名义,打着“纯资本运作”旗号的传销组织虽已覆灭,但是在其他一些地方,“纯资本运作”旗号仍然是传销组织的主要行骗方式,假冒“北部湾大开发”不是落伍了吗,那简单——换个假名头,编个新项目接着骗。于是,在一些地方,又出现了假冒“投资区域建设”名义的传销组织。

 

  安徽某中等城市的一个开发区,一度是传销重灾区。小区业主说,新城正在建设,配套设施还在规划中,四周现在都是工地。

 

  随着新城的快速建设,像这样的小区越来越多,传销组织者看到了其中的利用价值,开始在此设下新的骗局。他们打着投资这些小区房地产开发的幌子“拉人头”搞传销。快速建设的新城,政府的开发项目,这些现在都成为传销人员编造谎言的由头。

 

  在传销人员嘴里,政府的这些新建项目,都是他们在暗中操作,他们是整个新城的幕后老板。这样的谎言,虽然可笑而且漏洞百出,但经过传销人员的包装和洗脑,却让很多人信以为真。而这样的区域,往往在日常管控上,比如空置房、流动人口、非法出版物管理、银行金融业务及电信业务监管等方面,存在薄弱之处,给了传销人员可乘之机。

 

  近年来,全国各地打击、整治传销的力度不断加大。广西、安徽、湖南、湖北、辽宁、云南、贵州,多地公安、工商机关,都接连破获了多起传销案件。但传销活动的形式也在不断变换,从传物、传人一路发展到传概念、传工程,不法分子的违法手段在不断升级换代。因此,要彻底铲除这种不法现象,还必须动员更广泛的力量参与、做好持久斗争的准备。

《焦点访谈》 20140608 花样翻新的传销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