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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警方侦破的传销大要案
作者:尹茹   文章来源:合肥在线  点击数 128  更新时间:2013/11/10 22:50:55  文章录入:admin

 

   “王丽娟等人领导、组织传销案”

 

    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王丽娟(50岁),黑龙江省依兰县人。2008年初,王丽娟在广西南宁加入传销组织,此后先后发展包括其丈夫在内的多人加入传销组织。2010年8月,该组织在王丽娟等人的带领下,陆续从广西南宁迁至合肥市滨湖新区,继续从事“资本运作”传销活动。

 

    至该传销组织被摧毁,其体系中A级老总人员达400余人,参与传销人员近万人,户籍地涉及福建、广东、广西、河北、黑龙江、湖北、湖南、吉林、江苏、江西、山东、四川、浙江、内蒙古、新疆、重庆、上海等20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高达19亿余元,是近年来我省乃至全国查获的体系最完整、规模最庞大的一起“拉人头”式传销案件。

 

    “王海棠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案”

 

    8月31日,庐阳公安分局成功摧毁一个盘踞在我市大杨镇一带的新型特大传销团伙,一举抓获涉嫌传销人员98人,目前刑事拘留45人。

 

    今年3月初,庐阳公安分局获悉:王海棠等人在庐阳区大杨镇一带的碧水源小区、明发城市广场小区、中铁国际城小区组织山西老乡大肆进行传销活动。警方调查发现,2010年底,犯罪嫌疑人石玉珍应朋友之约,到合肥考察投资项目,后被传销分子洗脑,加入到一个名为“资本孵化”(又称“互助理财”)的传销组织,石玉珍以同样的方式邀约了王海棠、刘某等人加入了该传销组织。截至案发,该传销组织人员已达30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1亿余元。

 

    “刘某组织、领导传销案”

 

    10月28日,蜀山公安分局侦破了以刘某为首的特大“组织、领导传销案”,一举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17人,刑事拘留60人。

 

    该传销团伙人员主要来自湖南、湖北、江西、山东等十几个省份,分散居住在我市蜀山区、庐阳区和包河区的26个居民小区,团伙总规模超过3000人。

 

    10月28日下午,我市警方利用传销团伙头目聚集开会的有利时机,突袭传销窝点,一举抓获参加会议的全部传销骨干分子。

 

    “叶秋生组织、领导传销案”

 

    4月9日,一名年轻的江西籍男子扭送另一中年男子来到经开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他半年多前被这名中年男子骗到合肥经济开发区,加入了一个传销组织,并向传销组织交纳了50800元加入费,当初说得天花乱坠,说什么一两年后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但是现在半年多过去,他连本钱也没收回来。

 

    根据这条线索,警方一举摧毁了一个以叶秋生为首的特大传销组织。其下线老总达到160余名,犯罪踪迹遍布全国七个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