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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西:网上设局骗取财物 以非法传销罪获刑
作者:沈丽莉  文章来源:每日甘肃网  点击数 120  更新时间:2013/6/18 16:43:48  文章录入:admin

 

  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1年9月以来,被告人周某某、陈某某利用浙江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的“万家购物网”,发展陇西、会宁境内15家商铺为“百业联盟商家”,近百人为区域会员,推行“会员返利模式”,从中谋取不当得利。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某、陈某某以购买商品返现为名,要求参加者以购买商品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从中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