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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举报信牵出特大传销案 涉案金额逾千万元
作者:雷宇、陈建新  文章来源:人民网  点击数 90  更新时间:2012/10/10 16:47:50  文章录入:admin

 

 

 

传销团伙萍乡区负责人刘某被抓获。

 

  据了解,今年2月,萍乡市市长陈卫民从“市长信箱”收到这封举报信后,当即指示萍乡市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传销犯罪集团。

 

  到9月21日凌晨,经半年多时间侦查,由萍乡市安源区警方组成的专案组30余名民警,分成多个小组,在甘肃、湖北、江西等多省同时展开收网行动,先后将传销组织头目刘某某、袁某抓获,共捣毁传销犯罪窝点17个、传销违法场所24个,收缴赃款150万元、赃车1辆。同时,还在我省萍乡和新余市抓获了“片长”刘某和金某。而仅在萍乡就捣毁了10个传销窝点,对100余个参与传销的违法人员实施集中整顿、教育和遣返。

 

  经查,传销头目男子刘某某今年33岁,传销头目男子袁某今年31岁,江西新余片区传销负责人男子金某今年35岁,江西萍乡片区传销负责人男子刘某今年32岁,他们4人都是湖北省十堰市人。

 

  另据介绍,此次摧毁的这一传销团伙在全国涉案人员达上千人,主要采取人传人、“上线”发展“下线”手段,使用“五级三阶晋升制”方式进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其级别由高至低分高级经理、经理、主任、家长、业务员五级。每名传销人员发展“新人”加入时按2800元人民币/份的申购标准,名义上是申购产品,实际并无实物购销。各级别的传销人员在发展下线传销时按不同级别获得提成,级别越高提成比例越高。根据这种传销利润分配模式,传销人员发展的“下线”缴纳的申购款,其中52%被5个级别的传销人员分别获取,另外48%全部落入该传销团伙头目刘某某、袁某等人手中,涉及整体传销资金上千万元。

 

  据悉,到10月8日,涉案的传销头目男子刘某某、袁某和萍乡新余片区负责人刘某、金某及另外10名传销骨干等已全部被萍乡市安源区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