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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奥森医药涉嫌传销,相关账户被冻结1500万元!此前因广告吹牛被罚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未来网 作者:佚名 2022年05月1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日前,北京百奥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因传销被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百奥森医药等公司及自然人1500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调查发现,百奥森医药公司旗下多位甄视康代理商依旧在招代理,并宣传甄视康产品具有治疗多种眼疾病功效。对此,该公司回应中国质量新闻网称,正在配合调查,已弃用过去的分销模式,关于宣传问题也已下发通知要求经销商自律规范。

【事件】

涉传被冻结1500万元 违反广告法被罚5200元

执行裁定书((2022)鲁0306执保462号)显示,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百奥森医药公司传销一案,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人民法院于4月19日裁定冻结百奥森医药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目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刘园园等人在各银行账户的存款共计1500万元。

此外,执行裁定书((2022)鲁0306执保462号之一)显示,淄博市周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百奥森医药公司传销一案,根据生效的(2022)鲁0306执保462号执行裁定书执行。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百奥森医药公司此次因涉传被冻结财产前不久,刚因发布违法广告被北京市平谷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200元。


图片来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百奥森医药公司自2021年1月、4月起,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广告(现已查无下落),并分别通过其微信公众号“甄视康”和自设网站(www.baiaosen.com)首次发布“领先同类产品2代技术储备”“15分钟提升视力1-3行、假性近视可完全恢复正常、对于300度以内的近视人群,通过调理可以摘掉眼镜”“飞蚊症、青光眼、早期的白内障等问题”等广告内容。对于上述内容,百奥森医药公司无法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商品使用及接受服务的效果。

中国质量新闻网通过百奥森医药公司官网(www.baiaosen.com)查询发现,该网站内容仅显示“甄视康加盟流程”“甄视康加盟留言板”等信息,已不见上述违法广告内容。

以百奥森医药为账号主体的微信公众号“甄视康”介绍,百奥森医药公司是一家专注中医药视力养护,以研发为主的企业。甄视康产品核心配方为中医世家传承。

经查,产品外包装显示,甄视康为一款名为“明目型医用冷敷凝胶”的产品。

【调查】

代理商仍宣称冷敷凝胶有数种治疗功效

中国质量新闻网以了解产品为由向甄视康代理商李某咨询,李某介绍,近视眼使用甄视康一次见效,能多看清视力表两三行,白内障、青光眼使用一到两个疗程便有效。

李某回复图片介绍,甄视康明目型医用冷敷凝胶运用眼周经络的导药功能,通过透皮吸收,使药物直接作用于睫状肌,缓解睫状肌的紧张,药物还能加快眼部血液循环,还含有眼睛所需的营养物质,给药后能直接给眼睛供给营养。通过缓解睫状肌的紧张、提高眼周通氧量。调理和缓解近视、弱视、散光、老花眼、白内障、青光眼等症状,还能缓解视力下降、淡化鱼尾纹、祛除黑眼圈等。

在宣传图片中,“药物”“给药”“缓解”“调理”等字眼频繁出现。近视、远视、散光,白内障、青光眼,老花眼、飞蚊症等眼疾病名称被加框突出。



图片来源:甄视康代理商

此外,有众多“患者”现身视频,讲述使用甄视康前后对比效果,比如:使用甄视康后,老花眼、飞蚊症、眼干、眼涩都好了;刚开始不相信,但是使用之后青光眼好了;小学生使用之后视力从4.0提升到了4.6;1100度近视,用23天后视力降到450度;用了甄视康眼睛亮了,睡眠都好了。



图片来源:甄视康代理商

甄视康代理商王某则通过微信公众号“甄视康市场部”介绍,甄视康是械字号产品,由40多味中药材科学配伍,主要作用有:调理眼干、眼涩、近视、青光眼、白内障、飞蚊症、老花眼、黄斑病变等眼疾问题。甄视康见效快,3-5秒透皮吸收,闭目休息15分钟提升裸眼视力1-3行。

经查询,甄视康多位代理商仍通过微信公众号、群聊、朋友圈进行宣传,甄视康冷敷凝胶被宣传成了能治疗数种眼疾病的“特效药”。



图片来源:甄视康代理商

甄视康产品外包装显示,该产品为“医用冷敷凝胶”,用于人体物理退热、体表面特定部位的降温。适用于眼部干涩、视力衰退、肿痛等不适的冷敷理疗。产品备案编号为吉通械备20200042号,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质量新闻网在国家药监局官网通过输入产品备案编号“吉通械备20200042号”查询产品信息,未搜索到任何结果。

【回应】 分销模式已弃用,在对经销商教育规范

对涉传及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中国质量新闻网采访了当事公司百奥森医药。该公司回应称,百奥森旗下甄视康品牌,主体业务就是通过线上销售经营“甄视康医用冷敷凝胶”产品。

对于涉传问题,百奥森医药方面称:“正积极配合周村区市场监管局办案人员了解企业更具体的情况,目前只是涉嫌,并不是传销,也没有被定性,是资产冻结保全的状态。之前使用的分销模式已从3月25日起弃用,现阶段采用传统批发、采购销售模式经营。”

“在2月得到平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通知后,公司将网站及公众号里面的违规宣传全部删除并整改。并两次发布通知,要求经销商合规宣传。我们在不停地教育市场上的销售人员,做到自律规范。同时,公司官方也在输出符合广告法的宣传文案。”关于发布违法广告被罚,百奥森医药回复,“我们的产品确实含有人参、黄芩、黄柏等中草药成分,但是中草药成分的产品,不管是生产使用消字号、械字号、还是妆字号,都不允许在包装上写明具体成分。”

此外,为何产品备案编号在国家药监局查询不到?百奥森医药解释称:“备案编号正确,也确实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了,但4月1日后国家要面向整个行业整改,类似的产品都不允许再使用械字号了,所以之前的备案从4月1日后就查不到了。目前,2022年4月1日之前生产的械字号产品,可以正常销售,卖完即止。”

【说法】 律师:甄视康代理商涉嫌发布违法广告

甄视康代理商对医用冷敷凝胶的宣传行为是否合规?对此,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梁晓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二款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并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未经审查,不得发布。

因此,甄视康的广告宣传行为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并且未见有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未经审查,属于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此外,结合甄视康外包装上关于“产品描述”的相关内容,注册备案的甄视康产品不含其在宣传册上注明的多种中药成分,已经构成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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