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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防控传销保障社会稳定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国工商报 作者:潮 言 2012年02月04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2011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结合当地特点,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大防控传销活动的力度,强化打击传销宣传,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构建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长效机制。


    为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维护新疆经济社会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专门成立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部门牵头,公安、工商为主力军”的打击传销执法格局。该局对传销活动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截至目前,全系统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2起,其中网络传销案件21起;取缔传销活动场所7个,教育遣返参与传销人员5205人次。

 

    开展形式多样、影响面广、深入人心的宣传活动,提高群众防范和识别传销的能力,是防控传销活动的重要手段。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开展了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为主题的宣传活动,通过制作横幅、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画、出动宣传车等方式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去年以来,全自治区各级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2084人次,发出警示、提示34888次,发放宣传材料317043份,协调播放电视公益广告1242次,利用网站进行宣传619次,组织咨询、竞赛、讲座等宣传活动839次,发送公益短信747596条。

 

    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力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工商系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实施意见》,在东疆、北疆、南疆三个区域建立起区域执法分工协作机制,形成自治区工商局领导下的“统一指挥、联合行动、协作办案、信息共享”的执法格局。2011年以来,该局分别召开了南疆、北疆和东疆区域打击传销规范直销执法协作会议,建立了各区域工商局轮值制度,建立了信息平台,及时交流各地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动态和信息。

 

    为保证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密切协作、综合治理的体制优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大力开展“无传销社区(村、队)”创建活动,起草并与自治区综治委、公安厅共同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无传销社区(村、队)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目前新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队)”覆盖率达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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