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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岁小伙不愿加入传销,在安康被体罚致死,9人获刑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法制现场 作者:佚名 2020年08月2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在被人谈对象的借口骗入陕西安康市的一个传销组织后,24岁的小伙闫某不愿加入传销组织,传销组织人员便玩“叠罗汉”的方式体罚、折磨闫某,多人轮流对闫某进行叠压,还用被子将闫某卷起来,继续对其体罚。最终,闫某不幸身亡。一审法院经过审理对该传销组织9人分别判处无期徒刑到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8月24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获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4岁小伙因不愿加入传销组织被体罚致死

一审法院查明,被告人李某、张某等9人系同一传销组织成员,陈某担任该传销组织大导,李某为该传销组织传销窝点的负责人,向陈某及其他传销组织领导汇报工作,张某为李某传销窝点的成员,并在李某不在时承担该窝点部分管理工作。

2018年12月,该传销组织通过马某将闫某骗至安康市汉滨区,并安排马某和刘某将闫某带到传销窝点,该传销窝点,各被告人对闫某进行人身控制和洗脑,诱骗、迫使闫某加入传销组织。

2018年12月6日,因闫某对传销有抵触情绪,不愿加入传销组织,李某授意张某对闫某进行“补课”,并要求当晚就要有结果。张某和马某商议后,指使成员以玩“叠罗汉”的方式体罚、折磨闫某,随后成员对闫某以玩“叠罗汉”游戏的名义进行体罚、折磨。他们轮流对闫某进行叠压,并在闫某身体上变换位置。期间闫某出现呼吸困难和痛苦迹象,但成员称闫某装死,又继续对闫某玩“卷大饼”游戏,用被子将闫某卷起来,用身体对其叠压并用脚在闫某背部踩踏,后发现闫某没有呼吸。按陈某指示,传销成员将闫某送到医院并将闫某留在医院后离开。

当晚,陈某给李某等人分发身份证,要求禁用在安康使用的电话,并安排该传销组织人员连夜离开安康,此后,陈某对该传销组织成员使用的号码进行销号处理。经西安交通大学法医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闫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后,陈某、李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9名传销成员均获刑 不服上诉

一审法院认为,陈某、李某等人对被害人闫某非法拘禁期间,李某、张某等人对闫某实施暴力侵害,致闫某死亡。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李某、张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后陈某安排各被告人逃离安康,其行为构成窝藏罪。

法院以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张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其他传销成员分别被判处15年到9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陈某则数罪并罚,被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一审宣判后,李某等人提出上诉。李某认为,他的行为应构成非法拘禁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原审量刑过重;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重新审理并依法改判。张某认为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构成故意杀人罪;他是从犯;又是初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对被害人家属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谅解;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发回重申。其他人员也均

被害人系被以谈对象名义骗入传销组织 终审维持原判

被害人闫某的父亲在证言中称,当时他们接到电话说儿子在安康出事了,被人送去医院已经没有生命症状。儿子没有病史,出事前身体健康,出事前在一家酒店当厨师,他不知道儿子是怎么来安康的,也不知道为何到了安康,没听儿子说在安康有朋友。

将闫某骗进传销组织的女子马某供述称,2018年12月,她在网上以假装谈对象的名义将闫某诱骗来安康。之后他们给闫某灌输传销的思想,让他留下来搞传销,但闫某却不愿意加入。

李某称,对闫某玩叠罗汉游戏的建议不是他提出来的,但这游戏他知道。他刚开始被骗入传销组织里也被这样玩惩罚性游戏,也被玩过叠罗汉和卷大饼的游戏。玩叠罗汉就是闫某身上裹床被子躺在地上,其他人压在他身上,人压人,闫某在最下面。张某则称,他们在安康的传销组织一共9个人,他负责看管每个人的手机。如果有电话来了,就拿去让他们接,接完了他就拿回来。传销组织里来了新人都会由领导聊天、谈心,让新人交钱,目的就是让新人加入他们家庭,如果配合的话,就玩一些简单的小游戏,不配合的话就玩“叠罗汉、打墙基、弹头”,让新人选择是加入他们家庭还是继续玩游戏折腾他。

陕西高院认为,李某、张某等人对闫某非法拘禁期间,李某、张某等人对闫某实施暴力,致闫某死亡。8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陈某给其他人发放身份证,注销他们在安康使用的电话卡,安排他人分头逃离安康,其行为又构成窝藏罪。原审判决定罪准确,判处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法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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