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阳公安扎实开展涉传销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1月7日讯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登记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压缩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空间,2024年12月27日起,海阳公安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涉传销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专项打击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冬季行动”纵深开展。
精心部署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
为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质效,海阳公安专门成立由局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制定行动方案,明确打击重点,细化责任分工,全警动员,尽锐出战,依法查办一批涉传销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违法案件,依法严惩一批容留传销人员从事犯罪活动的出租业主、中介机构,通过持续性开展专项行动彻底肃清传销“毒瘤”。
铁腕整治强化出租房屋场所管理
精心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流动人口聚集区域开展清查摸底,重点检查房屋登记备案情况、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理状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对不按规定申报承租人信息的出租业主、中介机构等单位,依法给予严厉处罚。通过严格执法,全力扭转以往出租业主、中介机构“只租不管”的情况,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
成效显著打传声势同步推进
自行动开展以来,海阳公安共出动警力160人次,发放宣传单1600余份,排查出租房屋675间,责令整改16起,查处不按规定申报承租人信息的相关案件45起,专项打击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在排查的同时,广大民警辅警向群众一并宣讲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登记办理须知及相关法律法规,倡导出租人、承租人主动申报,积极检举容留传销人员从事违法犯罪的行为,共同营造良好治安环境。
罚!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案例一
1月3日,大山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一民宿服务有限公司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后,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
目前,该公司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1月3日,何家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某房产营销公司负责人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房屋租赁后,未向公安机关报告房屋出租人、承租房屋的流动人口信息。
到案后,该公司负责人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目前,该负责人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1月2日,凤城海岸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违法嫌疑人王某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房屋出租后,王某未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
被查获后,王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王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罚款二百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海阳公安将持续开展涉传销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专项打击行动,全面摸清出租房屋和涉传销流动人员底数,以打击战果震慑犯罪,以细心排查消除隐患,以集中宣传筑牢防线,以实际行动守护平安。
海阳公安提醒
请未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未及时、如实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的房屋出租人、房屋租赁中介等相关责任主体尽快到公安机关报备,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