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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特大传销案开庭:头目称入会一年挣1040万元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四川法制报 作者:佚名 2014年09月24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3)

 

 

  “一次性投资69800元,再发展3个‘下线’,以此类推,一年以后就能拿到1040万元。”一个以喻国强为首的传销团伙,用这个极具蛊惑性的“美丽谎言”,诱骗湖南、湖北、广西、江西、广东等外地人员来成都,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1040工程”为名的传销组织。

 

  成都警方今年3月破获这起传销大案时,该传销组织已在成都市10来个小区内租用170余套房屋,用于传销参与人员的居住、宣传等活动,涉及传销人员达600余人,层级达20层以上,涉案金额逾千万。

 

  昨(23)日,成都市新都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喻国强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该案被告人数多达22人,辩护律师也多达14名。庭审持续至昨晚9时,前后达10个小时,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法庭将择期宣判。

 

  主审法官表示,本案被告人均为该传销组织的骨干组织人员,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应当被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官同时也提醒公众,传销就是一场瓜分金钱的游戏,传销组织成员拿着亲朋好友的钱一级一级瓜分,大家不要被这类“天上掉馅饼”的利益所蒙蔽,否则失去的不止是金钱、亲情,还有自由。

 

  A

 

  指控——

 

  22人被控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1年以来,喻国强等22人陆续来到成都加入以“自愿连锁经营”、“资本运作”、“1040工程”为名的非法传销组织。他们将其亲属、朋友骗至成都市,再通过各种方式引诱其加入该传销组织并要求以缴纳认购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组织的资格。

 

  该传销组织在成都市10来个小区内租用170余套房屋,用于传销参与人员的居住、宣传等活动,涉传销人员达600余人,层级达20层以上,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

 

  “该传销组织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和缴纳的费用区分层级以及作为计酬、返利的依据,以上述模式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从事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非法传销活动。”据检方指控,该传销组织的管理体系中,总负责人是喻国强,下设成都地区负责人宋博文,并将传销参与人员分为三组。每一组由5-6个大家庭组成,设置组长、教育总监、自律总监、经晨总监、申购总监各1名。

 

  每个大家庭又由5-6个小家庭组成,设置有对应管理职务。每个小家庭由5-6套出租屋组成,每个出租屋内居住3-7人,并由一名“家长”负责日常管理,以大聚居、小散居的方式居住在成都,管理分工实行层层管理、层层复制、逐级上报制度。

 

  检方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2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且系共同犯罪。

 

  B

 

  庭审——

 

  昨日上午11时许,喻国强等22 名被告人被带上新都区法院大法庭的被告席。

 

  因被告人数太多,为提高庭审效率,法庭已于庭前核实完所有被告人信息,当庭不再逐一宣读。在出示证据环节,考虑到耗时会很长,审判长让法警为每一名被告人都分发了凳子,需要发言的时候再起立回答。

 

  庭审前后持续近10个小时。涉案被告人发展下线的人数和具体涉案金额,也成为控辩双方争议较大的焦点之一。

 

  1号人物:喻国强U盘存有传销组织人员名单

 

  根据指控,今年44岁的湖南浏阳人喻国强是涉案组织中级别最高的。在昨日的庭审现场,他表示自己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都属实。

 

  2009年8月,喻国强来到成都,2011年底离开。近两年中,他都是人在湖南,通过手机和成都地区的其他传销组织“老总”们联系。

 

  在警方抓捕其归案时查获的一个U盘里,有一份该组织的人物层级名单。庭审中,喻国强承认,通过这份名单,他能够相对准确地掌握该传销组织的人员和层级状况。同时,他也参照这份名单,按传销组织的规则进行利益分配。

 

  喻国强说,传销组织中有些“下线”为了尽快成为“经理”或“老总”,可能会通过使用其他名字或者自己垫钱的虚假模式,让自己升到一定级别。所以最终该传销组织的人数是不是指控的那么多,自己也没办法去核实。

 

  2号人物:宋博文获利主要用于消费和赌博

 

  庭审中,被诉的“2号人物”宋博文称,自己并不是“成都片区负责人”,也没有安排组织“老总”们的学习。对此,检察官提出,根据之前查明的事实和宋博文本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他的身份就是成都地区的“区长”。

 

  被问及从该组织中的获利情况时,宋博文言辞闪烁:“获利了一点,大概获了多少也记不清楚了,主要用于消费和赌博了。”但他承认,此前警方扣押了他的一辆车,购车款部分来源于传销组织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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