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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压打击传销 严格监管直销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作者:佚名 2014年03月1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始终对传销打击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严格监管直销,坚决防止直销向传销的演变。”2014年2月25日,谈起打击传销监管直销的工作,四川省工商局直销监管处处长黄鸣这样说道。据介绍,去年该省查处传销案件37件,移送司法机关人员72人,对合法直销企业发出提醒、建议、告诫178次,取得了“两手硬”的监管实效。

 

  传销“上网”特征明显

 

  据了解,近年来,四川各级政府将打击传销纳入党委政府社会管理范畴,形成了由党委政府负责、公安工商机关为主力、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协作、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打击传销工作格局。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了高压态势,针对重点和投诉地区加大了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了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

 

  截至去年11月,全省工商机关共出动执法人员9450人次,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行动300余次,查办传销案件37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16件,移送司法机关人员72人,捣毁、取缔传销活动场所321个,清查教育遣散人员7600余人。同时,强化了打击传销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共开展宣传活动1900次,发放宣传资料10余万份,举办咨询活动378次,接受咨询人数5.6千余人次,发送警示短信550余万条。

 

  “虽然我省传销蔓延势头得到了一定的遏制,打击传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传销活动在我省部分地区仍时有发生,个别地区还比较严重。”黄鸣说。

 

  目前,传销可分为聚集式传统传销和网络传销两种形式。聚集式传统传销是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急于暴富的心理,欺骗群众集中到某一地区,通过集中上课或个别谈话进行“洗脑”后,加入传销组织,进行传销活动。

 

  然而在不久前召开的一次新闻通报会上,黄鸣重点介绍了网络传销。他说,网络传销则是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或者电子商务平台,设立传销网站,打着“连锁经营”、“网络销售”、“资本运作”等新潮名词,宣称是国家许可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网络传销具有明目繁多、手段多变、涉及面广、蔓延速度快、隐蔽性欺骗性强等特点。

 

  事实已经证明,传销“上网”不仅成为传销新特点,而且打击十分困难。早在2012年,四川省公安和工商部门紧密配合,成功查获了眉山“幸福缘”网络传销案。该案被公安部和国家工商总局列为特大督办案件,涉案金额4.8亿元、涉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约150万人注册成为“幸福缘”公司会员,是四川省近年来查获的最大的一起网络传销案,被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列为全国十大传销案件。

 

  去年,成都市工商机关与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对长期盘踞在成都地区从事传销违法活动及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连续端掉“中国明明商”、“聚赢网”、“中粮集团中宏健康之家”等传销窝点70余个,多数传销都具有网络传销性质。

 

  坚决防止直销向传销演变

 

  与传销的“拉人头”、收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的方式有本质区别的是,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以外,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进行销售的企业。据介绍,目前在四川开展经营业务的有安利、玫琳凯、无限极等18家直销企业。

 

  黄鸣说,去年,依照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省工商局对对直销企业进行了严格监管,一是将我省直销企业列入重点监管的行业范围,加强监管,定期走访直销企业,及时掌握直销企业经营的动态信息,开展行政指导工作;二是依法开展对直销企业经营活动的全面监管,主要是对直销企业的人员招募、直销培训、计酬模式、经营区域、产品质量和退换货等情况进行常态监管;三是主动调查、及时处理和直销经营活动相关的投诉举报,查处违法直销案件;四是特比要加大对直销企业涉嫌传销案件的查处力度,坚决防止直销向传销的演变。据统计,全省各级工商机关共行政约见企业负责人78人次,对企业发出提醒、建议、告诫178次,其中省局约见企业负责人6次。

 

  “过去直销企业对社会责任的理解比较狭隘,”黄鸣说,“正在以总局制定的《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是抓手,组织在川直销企业学习,促进直销企业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规范自律”。

 

  坚持监管与规范并重

 

  谈起2014年的主要工作和目标,黄鸣告诉记者,四川将继续推动建立完善由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重点地区整治及查处重大案件由政法委(综治办)牵头,公安、工商机关为主力,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积极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的监管,着力形成快速反应和处理机制,适时开展一定规模、见实效的专项打击行动。同时搞好对直销企业的监管。

 

  具体还包括:加大大要案的查处力度,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调查取证,强化证据收集固定,准确定性,确保执法质量;认真贯彻落实总局、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中央综治办《关于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的意见》,加强组织协调,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并将作为综治考评和争创文明城市的重要内容;紧紧围绕创建无传销城市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的辨别和防范传销的能力;巩固提升打击传销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增强区域协作。积极推动防范打涉藏涉疆传销活动协作机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可能引发的涉稳事件。

 

  对直销监管工作:一是针对目前直销市场存在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有效开展日常监管,加强行政指导,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严厉查处直销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二是加强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引导直销企业严格自律、规范经营,推动直销企业社会责任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三是要坚持执法处罚与疏导教育相结合、案件查处与行政指导相结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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