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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端了四个团伙 银川“拉人头”传销气焰嚣张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9月06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5月31日西夏工商分局联合银川市公安局西夏分局贺兰山派出所,在西夏区盈北村端掉240多人组成的“拉人头”传销窝点;6月1日,银川市工商局西夏分局西夏工商所联合公安机关,在芦花镇盈北五队端掉7人组成的“拉人头”传销团伙;6月2日,西夏工商所联合公安机关在西夏区盈北园小区端掉23人组成的“拉人头”传销团伙;同日,银川市工商局金凤分局新城工商所联合金凤区公安分局东街派出所,在金凤区通达北街平伏桥二队一民房内端掉115人组成的“拉人头”传销团伙。在短短3天时间里,银川范围内竟端掉4个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385人。据了解,今年以来,银川市工商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已经端掉7个传销团伙,遣散传销人员740余人,记者就此展开调查。


    传销商品变为“拉人头”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的传销方式已由传销商品转变为“拉人头”,在银川市工商部门近两三年清理的传销窝点中,几乎全部是“拉人头”传销。
    据了解,“拉人头”是一种没有商品销售和经营活动的欺诈行为或非法集资行为,它以集中授课为表现形式,以营建传销网络为手段,以收取入门费、加盟费为目的,已脱离传销性质,是国外老鼠会、金字塔式诈骗的翻版,正在成为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毒瘤”。在银川市西夏区盈北村被端掉的一240多人的传销窝点中,一名姓王的传销团伙骨干分子透露,该团伙每发展一名下线,上线可提成获利500元。而让这些传销分子走到一起的是一款根本不存在的价值3000元的“梦丽雅”化妆品,这些人都没有见过该产品,他们依靠发展下线,让其购买所谓“产品”获取回报。


    传销人员暴力抗法增多


    6月2日,工商、公安人员在金凤区通达北街平伏桥二队一民房内端掉115人组成的“拉人头”传销团伙后,被遣散的10多人手持棍棒围攻工商和公安人员,并将一名工商干部和一名派出所所长打伤,公安机关依法以妨碍执行公务将其中7名骨干行政拘留。据工商部门介绍,现在,传销人员经常到工商局闹事,对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房主进行恐吓威胁,工商人员人数少时已经无法行动。
    此外,由于许多传销人员拒不交代其行为,传销组织又非常严密和行动隐蔽,因而难以对其进行法律制裁。执法人员常常因无法获得有效证据,最终只能将其遣散。


    “住宅式”窝点取缔困难


    据工商部门反映,目前“拉人头”传销团伙往往藏身于银川市金凤区和西夏区的居民小区或出租房内,由于房屋出租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滞后,而工商部门受到职权限制难以清查。有的房主与传销组织联合起来,到工商部门闹事。传销团伙的参与者往往10人至20人居住在几十平方米的房屋,男女混居,每天两顿饭,菜基本是白菜、土豆。为了使参与者死心塌地参与其中,组织者会对传销人员实行精神、暴力控制。执法人员在对银川市西夏区盈北村一“拉人头”传销团伙清查时发现,在4间依次排列为A、B、C、D编号的房间内,每间有60名成员。
    
    打击“拉人头”传销无法可依

    据办案的公安民警介绍,目前,他们对“拉人头”传销只能依据其男女混居、噪音扰民为由进行治安处罚,而对于部分传销头目进行治安拘留,仅此而已。因为公安机关并非打击传销的执法主体,没有适用法律。而工商执法人员表示,他们只有行政执法权,对于现场没有传销商品的“拉人头”传销很难掌握有力证据,只能依靠公安机关的讯问笔录认定其非法事实。由于执法部门对参与传销人员无法定性和处理,只能进行清理、驱散,或以妨碍公务予以拘留。(闫文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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