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集宁区破获4起传销大要案移送起诉92人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正北方网 作者:田凤元 2012年08月1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记者昨日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公安局了解到,“破案会战”以来,集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一共破获非法传销大要案4起,移送起诉犯罪嫌疑人92人。

 

  据介绍,公安机关侦破的4起传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采取拉人头、诱骗他人交纳入会费的方式进行传销。其中,集宁区居民宋某、蔚某某、宋某某、武某4人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以“国家阳光工程”能够快速赚钱为诱饵,诱骗其亲属、朋友到安徽阜阳参加“资本运作”活动,以交纳几千元至上万元不等的入会费,拉人头发展下线,骗取钱财数百万元。今年7月初,集宁区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后,经过调查取证,获取了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的大量犯罪证据,决定予以抓捕。7月中旬,宋某等4犯罪嫌疑人迫于法律威力,先后投案自首;集宁区居民乔某某、田某、李某某、魏某某在2006年至2010年期间,以“资本运作”广西大开发能够快速赚钱为诱饵,诱骗其亲属、朋友到广西桂林兴安洗脑授课,以每人交纳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入会费,购买所谓的产品,以提取高额“奖金”的方式,发展骨干成员32人进行传销活动,在5年的时间里犯罪嫌疑人骗取千余万元。目前,92名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移送起诉。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