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辽宁沈阳:查处一起介绍他人参加“维卡币”传销案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国质量万里行 作者:佚名 2026年01月2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1月9日,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一名介绍他人参加“维卡币”传销活动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该案源于司法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遂依法移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体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根据已公开的行政处罚文书,该当事人于多年前加入一境外传销组织。该组织以“维卡币”后改名为“ONE”OES等名称等名目开展活动,其本质为国际公认的传销组织。该传销项目要求参与者经老会员推荐,并缴纳费用注册成为“菜鸟账户”。为获得所谓的更高等级会员资格和更多虚拟货币,参与者必须继续购买不同级别的“激活码”。其盈利模式核心在于发展下线:会员通过推荐他人加入并购买激活码来获取奖励,推荐人数越多,奖励越高,由此形成了明确的上下线金字塔式层级架构。

行政处罚文书显示,该当事人不仅长期参与其中,还在后期租用商业场所设立“工作室”,使传销活动走向组织化、实体化。该工作室为传销组织提供了一系列系统性服务,包括:销售仅限会员购买的商品、直接售卖虚拟货币、为新人办理注册手续、为会员提供账户解冻等技术支持、出售成为正式会员所必需的激活码,以及通过网络直播等方式进行宣传引流。工作室运作所需的激活码均从其上线处购得,资金通过移动支付方式结算。

截至案发,证据表明该当事人通过上述方式累计销售了一定数量的激活码,发展了多层级的传销网络,涉及多名人员,并由此获得了非法收益。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构成了介绍、诱骗他人参加传销的违法行为。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执法部门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及处以相应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在量罚过程中,执法部门综合考虑了当事人配合调查、在共同违法中起次要作用等情节,依法给予了从轻处罚。

中国质量万里行提醒,此类新型传销案件具有高度欺骗性和危害性:其一,利用“区块链”“金融科技”等前沿概念进行华丽包装,掩盖其无真实技术和价值支撑的本质;其二,运作高度线上化、跨境化,服务器与组织者常设境外,资金通过虚拟货币流转,规避监管且追赃困难;其三,采用社群运营进行精神控制,通过虚假宣传、“成功案例”分享营造暴富幻觉;其四,本质仍是“拉人头”的庞氏骗局,资金链极易断裂,导致参与者血本无归。

《中国质量万里行》呼吁,应牢固树立理性投资观念,警惕任何承诺“高额回报、稳赚不赔”且要求不断发展下线的项目。务必认清传销“缴入门费、拉人头、团队计酬”的核心特征,选择正规持牌金融机构进行投资。若发现涉嫌传销线索,请立即停止参与,保存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12315)或公安机关举报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及时告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反传销咨询图片

在线QQ咨询

咨询员1& 咨询员2
咨询员3 叶飘零老师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