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赣州比德堡精酿新零售公司因策化传销被没收违法所得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北青网 作者:佚名 2023年05月10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近期,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赣州比德堡精酿新零售有限公司因组织策划传销行为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和第七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被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142273元。

  据企查查显示,赣州比德堡精酿新零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2月8日,周强担任法人,持股76%,温丽玲持股15%,赣州圣享区块链技术有限公司持股9%。软件著作权为比德堡精酿平台。此外,周强还是湖南百惠酒业有限公司最大股东。

  北青网健康提醒广大网友,传销一般体现在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以获得加入的资格,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来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的秩序。

  此外,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策划传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组织、领导传销情节构成犯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尤其徒刑并处罚金。而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知存在传销行为仍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或其他条件帮助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传销活动中往往还会涉及其他罪行,如非法监禁、故意伤害等行为,一般对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和其从犯会数罪并罚。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相关文章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