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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躲避打击 传销头目改动级别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红网 作者:陈斌 2011年03月25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长沙县一名工商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对传销处罚力度最大的是《刑法修正案》(七),有一项“组织领导传销罪”,可以对传销头目判刑,但至少要30名传销人员提供证据,而这些传销头目为了逃避打击,对传销人员的级别进行了改动。就是一个上线只能带3个下线,然后一个下线带3个下下线,就这样,一共是5级,最多也只有15个传销人员。

 

  这名工商人员说,由于上线骗了钱后,立即将钱打到更高一级上线的银行卡中,很快,这些钱就全部没有了,所以,很多被骗的钱也无法返回给下线。而且,一些传销人员今天被长沙县工商打击了,明天又到其他地方从事传销。所以,政府部门要在传销空白区建立常设机构,对市民多宣传传销的危害。这名工商人员同时希望能在立法上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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