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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警方打掉千人传销团伙 33名骨干成员被诉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红网 作者:盛俊杰 2012年02月17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张某等33名“自愿连锁经营”组织、领导传销团伙骨干成员,于2月15日被湖南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09年6月至2011年3月,张某等人在长沙市城区非法成立“自愿连锁经营”组织。该组织骨干在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小区、岳麓区黄鹤小区等地,以“做工程、修地铁、卖服装”为幌子,陆续吸引被骗来自河南、湖北、广东、福建、安徽、浙江、陕西、江苏等省的传销人员,大肆开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传销人员最多时达1000多人,涉案金额达500余万元。


  
  该传销组织设“总裁”、“区长”、“总监”、“总管”等职务级别按区域对传销人员进行传销活动实施有组织的管理。“自愿连锁经营”组织领导传销团伙采用“拉人头”方式发展下线。采用“五级三阶晋升”方式进行组织、领导传销业务活动。发展“新人”加入时,以缴纳人民币3800元至69800元不等的份额费的方式方可获得加入资格。

 

  参与人员根据自己申购或发展新人申购累计份数,获得相应的传销业务身份。并根据传销活动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级别晋升。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中张某一人非法获利人民币110万元,蔡某某非法获利70万元。其余人员非法获利数额多少不等。


  
  这次被起诉的张某等33人中,26人都具备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最高业务级别“高级经理”。该33人中,大都为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高中、大专各1人)的城市无业人员或农民,其中女性6人,受过劳教、劳改处理的有10人。


  
  2011年3月26日,该传销团伙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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