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等腰梯形”钱赚不完? 此乃传销变种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邯郸晚报 作者:王阳 2010年10月12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最近,市民李先生有点闹心,因为他和妻子正在进行“冷战”,导火索是妻子最近加入的一个“销售组织”。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的妻子从事平面设计工作,今年7月份,通过朋友介绍,加入了一个组织。在这个组织中,自愿购入1-10份价值3800元“化妆品”,就等于入门,之后,再邀请其他朋友“入门”,就等着发财了。“这不就是传销吗?”李先生提醒妻子,可妻子坚称这和传销大有不同。

 

  李先生解释道,妻子之所以如此坚持,是因为这个组织采取“等腰梯形”式结构,从下到上分5级:业务员、组长、主任、经理和最高管理员。购买若干份3800元的香港某公司提供的化妆品后,就成为业务员,可以发展下线,最多发展5名。升到管理员后,若和下线卖出65套产品,就被自动“开除”。这时,已获益大约二十万。若还想参加,需要重新从最底层做起,如此循环。

 

  “妻子还专门去湖南总部参加了培训,现在正在发展下线,公司前不久往妻子的银行卡上打了1800元。”虽然见到收益,但李先生还是很怀疑,“3800元中有3300元所谓的‘加盟费’,化妆品价值500元,整个流程根本没有创造社会财富,还是传销啊!”

 

  对此,记者咨询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处,工作人员分析道,“传销有三个特征:一是所谓的‘入门费’,二是通过发展组织人员数量为经济来源,三是所谓的‘上线’通过‘下线’牟利。李先生的怀疑没错,这种‘等腰梯形’的传销模式不过是传销的变种。”

 

  工作人员还详细介绍道,传销活动不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纯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并借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进行非法集资,多数消费者或投资者的最终权益得不到保障。“也许会一时得利,但最后大多数人一定吃亏上当。”

 

  “传统‘拉人头’式的传销,可以拨打110报警,所谓‘商品’的传销,可拨打12315举报”, 工商人员提醒。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