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依法严格侦查监督 传销大鱼捕出水面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杨杨 2010年10月0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中安在线讯 随着安徽省蚌埠市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步伐——蚌埠市龙子湖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今年以来,已办理涉嫌“非法拘禁罪”的传销人员27案118人。这其中:有未成年人、有失业者、有打工妹、有未就业大学生、更有退伍军人……

 

  依据“非法拘禁罪”相关法律严格办理案件的同时,存在被打击对象涉案情节过于轻微的问题,而且社会危害较大的传销组织者又长期没有被惩罚到、震慑到。在2010年4月5日的第一季度治安状况分析、2010年6月公检法联席会议、日常上报市检察院的相关材料中,龙检院侦监科均明确提出了“抓捕重点犯罪组织者、从源头打击传销犯罪”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通过一系列努力,在检察机关大力督促下,通过认真布局追查,龙子湖区公安机关近期一举破获了马永宁等5人、姜志学等3人传销窝案。(该类型传销组织,以缴纳数千元购买一份廉价服装、化妆品等产品为准入资格。从高到低分为A、B、C、D、E五个传销领导级别,销售1-2份为业务员E级,3-9份为业务组长D级,10-64份为业务主任C级,65-599份为业务经理B级,600份以上为高级业务员A级。以发展人员入会的数量,通过直接提成和间接提成的方式,进行返利。)本次破获的犯罪嫌疑人中,多人达到B级经理、C级业务主任级别,传销层级达3级以上,且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30人以上,社会危害性较大。

 

  2010年9月初,从接到公安立案情报起,龙检院侦监科在分管检察长的带领下,提前组织、认真学习、透彻研究了《刑法修正案•七》对“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这一新罪名的犯罪构成与适用范围,力求在办案中达到不枉不纵的法治效果。

 

  近日,龙子湖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组织领导传销罪,批准逮捕以上8名“传销主任”。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联系Email:chinafcx001@163.com.

反传销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微信在线咨询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CCTV视频搜索反传销老样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