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上海|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西藏|新疆|内蒙|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宁夏|甘肃|青海|四川|云南|贵州|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重庆|更多…

一家“生物公司”来景德镇开拓传销市场 “传销家长”收钱又管人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9月01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景德镇在线讯:一家推销化妆品的生物公司,谁能想到竟是等级分明、组织严密的传销组织?日前,景德镇市珠山区人民法院揭开了这个“传销公司”的神秘面纱:为了发展“传销业务”,他们从湖北迁来我市,并建立了两个“家”,对发展下线及一般组织成员进行金钱和人身自由等方面的全面掌控。该传销组织中3名主任级头目也得到法律的制裁。

  据了解,2009年8月,打着“天津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旗号的30余名外来人员来到我市.他们表面上称是推销“百分百”品牌化妆品,而实际上是以此为幌子实施非法传销骗取群众钱财。

  要加入该组织至少应缴纳2800元购买一份产品。说来可笑.这份产品并无实物,投进去的钱只不过是人头费罢了。该组织共设有5个级别,分别是业务员(E级)、业务代表(D级)、业务主任(c级)、业务经理(B级)、业务总管(A级)。各级别之间以购买产品的份额相区别,业务员为l~2份,业务代表为3~9份,业务主任为lO~64份,业务经理为65~392份,业务总管为393份以上。

  把这30多个人从湖北荆州迁来我市的,正是该传销组织的一名B级头目。他们在我市租住了3套房屋建立新“家”,刘某和秦某分别是昌江广场附近窝点、浙江路附近窝点的“家长”,负责传销窝点居住人员的日常生活和管理工作。刘某是当年5月加入该组织的,因其活动积极,名下购买的产品份额达20份,获得业务提成1600元,被升为业务主任。秦某于当年2月加入该组织,其名下产品份额达12份,获得业务提成4000元,同为业务主任。还有二名同年8月加入的曹某因自己购买并发展下线购买产品达10份,升至了业务主任级别。

  刘某、秦某、营某在组织中担任各窝点的“家长”,管理所在窝点的日常生活,掌控被骗组织人员的行动自由,安排传销人员上课,组织发展传销下线并从中获利。他们的行为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珠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二年、一年零六个月、十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遇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及时告我们,我们将尽快处理!

救助热线

救助热线:18627083938

反传销咨询图片

在线QQ咨询

咨询员1& 咨询员2
咨询员3 叶飘零老师

关于我们

  本站创建于2007年1月,是由叶飘零成立的民间公益性组织。
  2007年2月在国家工信部注册备案,正式开通。
  2009年8月网站总部由浙江迁入湖北省武汉市,更名为"反传销网",同时成立反传销解救部,外出各地帮助家属解救陷入传销受害者。
  多年来,解救部成员奔走万里,辗转全国33个省几百多个城市,深入传销腹地寻找和解救劝说,成功的挽救上千个家庭。……[详细]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