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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余人被拉入伙搞传销被骗600万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2月04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1800余人先后来到白城,接受“小资本运作,打造一支全新的经济力量”思想,想要在一夜暴富。5位内部人员醒悟后报案,随后白城警方破获了这起吉林省最大传销案——某品牌系列化妆品传销案。传销组织成员中10人被判刑并处罚金,5人被劳动教养。

内部人报案牵出传销案

去年4月23日,吉林市民董玉华、王丽华、李秋香等5人到白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案,称有一对夫妇,女的叫赵英梅、男的叫王长松,在白城市以传销某品牌系列化妆品为名骗钱,每人被骗3260元“从事款”。

了解初步情况后,白城警方于去年6月3日将赵英梅抓获,根据其交代,警方摸清了该传销组织整个传销网络,并掌握了该组织骨干人员名单。去年6月4日至10月22日,武学媛、武学利、王长松、赵佳帆、刘艳茹、张立娟、孙育奎、田亚军、王伟忠等传销团伙成员先后被白城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08年7月以来,该传销组织以连锁销售某品牌系列化妆品为名,其实质并无产品,在白城市大肆进行“拉人头”传销活动。 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自去年2月28日实施以来,吉林省破获的第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案件。

新入行者要交3260元

据介绍,这个传销组织实行“五级三阶制”,即新入行者交纳3260元现金之后就具备了最低层次的会员身份,会员发展2名下线即成为推广员,发展12名下线晋升为培训员,发展81名下线升为代理员,发展491名下线则被称为“进商”,也叫代理商级别,这就是所谓的五级。五级之中,代理商又被分为从1线至18线代理商的不同等级。

所谓的三阶,是指从会员发展到培训员为第一阶段;晋升为代理员为第二阶段;再升为代理商为第三阶段。按照“五级三阶制”的规定,每个阶段的晋级必须隔月进行。例如,会员在1个月内发展下线数量81人,也必须到下个月才能进入代理员级别。同时规定,代理商的下线中又出现18个代理商时,即达到18线代理商时便可以过上月薪过万的富裕生活。

这些传销人员在发展新人时,只发展和本人有“三情”(亲情、友情、爱情)的人。发展新人加入后,3260元“从事款”由上面以缴税为名扣除460元,再扣除1200元的产品钱后,剩余的钱分给下面。上线推广员得140元,上线培训员得280元,上线代理员得336元,上线代理商得280元,剩下的钱作为组织内部奖金进行发放。

10名传销骨干被判刑

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及缴纳罚金情况,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判决10名被告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被告人武学媛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2万元。武学利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刘艳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7万元。赵英梅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王长松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5万元。张立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田亚军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3.5万元。王伟忠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4万元。孙育奎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3万元。赵佳帆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5天,并处罚金1万元。

另外,李颖、陈久贵、张桂菊、李立夫、仲丛范等5名传销团伙成员被劳动教养。至此,涉案1800余人,案值达600万元的2009年吉林省最大传销案——某品牌系列化妆品传销案件成功告破。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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