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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武汉新田传销的美丽谎言!(一)(3)

中国反传销网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2009年08月19日 总浏览数: 我要评论(0)
“武汉新田”来抵抗象安利这样的外资直销公司。那些,新田的骗子,不要再继续骗了,你们所说的谎言,还有几个人能相信,除了你们的亲人,最好的朋友,还有谁可以相信。那些无辜的新田受害人,请你们理智的想想!中国政府真的能暗箱扶持你们这个伟大的“新田事业”吗?
 
     三,这个行业是不是犯法?
 
          这个行业犯不犯法,也很好证明,课堂说我们从事的行业是百分之百的不犯法。如果不犯法,为什么,代理员在收从事款的时候,需要那些“大培”或“培训员”值外勤(站岗放哨)而且非常神秘,何必这么做呢?因为他们担心,在收从事款的时候,被公安跟踪,打击。在《禁止传销条例》。和我国的宪法当中,明确的规定了,(课堂里的人)代理员以下级别的人,有两种情况,1、骗人者。2、被骗者。对于这些人,只能说服教育潜散。所以工商和公安在冲课堂的时候,只是解说一下《禁止传销条例》。告诉大家,这是非法传销,不要继续做了,希望大家早点回到自己的家乡。但是有很多人,都误认为了这个行业不犯法,工商和公安是为他们打负面。可笑之极。国家真正打击的是那些高级别的人员。他们已经触犯了刑法,构成了非法经营罪。比如代理员,代理商,而这些人,很神秘。工商和公安很难抓住。并且要浪费更大的精力和时间去调查取证。所以,代理员在收事款的时候,或者开“行业课”的时候,代理员出现的时候,一般都需要人在外站岗,为了防止,公安跟踪。如果收从事款的时候被抓,这是第一证据。作为代理员,是亲自收从事款的,这是现场,他们很怕被抓,所以需要有人在外“站岗放哨”。这里也有一种情况,就是代理员被抓,(代理员被抓,基本上都是传销内部人员,举报。公安是很难知道代理员的详细行踪。)24小时就被放出来了。我来解释一下,在传销中,取证特别难。抓住了代理员,必须需要有人出来指证,他亲自收的从事款金额达到五万以上,才够非法经营罪。才可以刑事拘留。而他被抓以后,很少有人出来指证,就算一个两个人出来指证,他们收的从事款金额也达不到五万以上不构成非法营罪。而且,很多代理员,不承认他收了你们的钱,他不认识你们。(其实按照事实情况,代理员是不认识他的最下线的,因为都隔了好几层了,肯定不认识新来的会员)很多代理员被抓以后,(被“内鬼”出卖)他们不承认自己收了很多钱,很多代理员说,第一次下来收从事款。就算你们去指认,你们没有充分证据,只有人证,没有物证,他们强迫或者诱惑你交会费的吗?没有,是你自愿的。所以,按照法律规定,代理员被关了二十四个小时没有充分的证据,必须放人,除非你们找到很多团队里的人,出来指证他,证明他亲自从你们这些人手中,收的金额达到五万以上。公安需要是证据。很多高级别人员,都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代理员收从事款的时候,不会给任何的收据,收取“会员”加入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后,到了住处,及时消毁,不留给警方任何证据)如果没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也不会让他下来收从事款,能力不强的,两个或三个人一起下来收从事款(女代理员)。都是经过上线开会研究的。代理员被抓以后,一般都不说,自己的住址,都会想方设法的托延时间。而且,很多网头或代理商和当地的公安工商都有密切的联系。当一个代理员被抓,他们会想方设法的解救出来。要不然,团队随时都会跨掉。那些网头,也面临着,整条的传销线崩盘的命运。所以他们极力解救。有很多的传销份子,醒悟以后,都会打电话报警,但公安一般都不会理睬,或者推到工商。就是因为取证很难,而且要付出很大的代价。曾经一个工商局公安交易处的副局长和我说,国家要打掉一个的非法经营额达到一百万传销组织,就要付出双倍精力和物力。《禁止传销条例》对那些低级别,没有相应的处罚。而那些高级别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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