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传销网 - 国内专业、权威的反传销寻亲找人救助类门户网站

国内反传销十七年的权威网站

求助咨询热线:18627083938

当前位置:首页 > 安徽省 > 正文 >

花言巧语引人来 非法拘禁搞传销

2010年11月11日 作者:黄娜娜

 

  杨铃与被害人李某是在网络上认识的,杨铃以帮助找工作为名将身在四川的李某骗到亳州市,谁知李某一到亳州就被杨铃等人非法限制了人身自由,而杨铃等人之所以将李某大老远的骗来并拘禁起来的目的就是强迫李某加入他们的传销团伙。近日,亳州中院审理了此起非法拘禁案。

 

  杨铃,男,家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被捕前是一传销团伙在亳州市的负责人。2009年5月,杨铃在网上认识了家在四川省南江县的被害人李某。同年11月18日22时许,被告人杨铃以让李某为自己经营酒店做账为由,将李某骗至亳州市谯城区租住的华德御景小区2号楼B栋1603室将其手机拿走,并安排被告人毋精峰以及周娟、李忠强、刘和平(均已判刑)看管被害人李某,限制其人身自由。同年11月20日23时许,被害人李某装病,周娟、李忠强经被告人毋精峰同意带被害人李某到亳州市人民医院看病时,李某让亳州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帮其报警后被解救。

  法院认为,杨铃、毋精峰结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均构成非法拘禁罪。故,作出裁定维持谯城法院作出的被告人杨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被告人毋精峰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的判决。

(请扫码并关注反传销网微信号)

电话:18627083938(微信同号)

我们提供反传销解救,在线咨询,反洗脑等服务

欢迎投稿 Email:chinafcx001@163.com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取消

打开微信 [扫一扫]

扫码支持
电话:18627083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