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索传销款拘禁他人两青年领刑又受罚
2012年01月14日 作者:王潇翊 何艳伟
两男子被老乡骗至宁夏搞传销,后发现被骗后找老乡索要传销款未果,便将老乡拘禁长达168个小时。1月12日记者获悉,贺兰县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李某和许某是叔侄,2011年3月,2人被河南老乡以“西部大开发投资”为名骗到银川来搞传销。同年7月,2人发现被骗。为了向老乡要回已入股的传销款,2人多次找上线刘某索要传销款,均未果。同年9月14日,2人在贺兰县某小区门口将刘某强行带上事先借来的轿车内,将刘某拘禁在车内两日。后又将刘某带至其在贺兰县一小区内租住的房屋里继续拘禁。9月21日晚,刘某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给二人打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后被释放。次日下午,李某、许某到刘某的租住屋拿钱时被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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